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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产权市场、证券市场迅猛发展,企业并购行为层出不穷,产权交易日渐活跃,上市公司法人股的协议转让、司法拍卖等经济行为的不断增多,使得市场上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企业并购或股权转让的成功案例,为市场法的选用创造了条件.2004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适时发布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拓宽了评估视野,为采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指导,笔者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就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具体应用作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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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称<指导意见>)在资产评估行业业内人士的热切关注下,在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鼎力支持下,终于发布了.在认真学习和领会<指导意见>时,我们欣喜地发现,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制定工作向实务领域又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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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日,修订后的《公司法》开始实施。业内人士一直担心的关于可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是否需要评估的问题终于有了结论。修订后的《公司法》坚持了在公司中实行实收资本制度,而未采纳西方的授权资本制度。在目前我国信用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这是完全适合中国国情的一种制度选择。新《公司法》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对于资产评估行业而言,作为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业务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条规定无疑是肯定了资产评估为规范公司治理所做出的历史性贡献。同时,不容忽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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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布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是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之后第二个关于为会计服务的评估准则,两个准则时隔两年。让我们先回顾下国际、国内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发展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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