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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饭垄堆矿业有限公司与国土资源部等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再审案争点之一是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在司法审查中,对于涉及专业性判断理由的审查,法院应当保持对行政必要的尊重。将“程序过程审查”作为一种司法审查的方式导入本案,使得法院审查更具有针对性,审查方法也呈多元化。对于行政行为不说明理由的,可以认定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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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是否滥用诉权应当以当事人有诉权为前提。诉权由当事人适格和利害关系两个要件构成,基于此,应当认定陆红霞提起本案诉讼是有诉权的。滥用诉权判断的标准是主观上有过错或者恶意,客观上有为了获取违法利益而实施的诉讼行为。结合本案事实,陆红霞通过提起本案诉讼谋取违法利益十分明显,应当认定其滥用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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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允诺是一种单方的行政行为。本案中,大冶市政府的《优惠办法》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规定,具有"条件式"适用对象的开放性之特质。保安镇政府的"承诺书"完成了行政允诺法律关系从抽象向具体的转换,在黄银友等与保安镇政府之间形成了一个具有明确内容的行政法律关系,故"承诺书"才是行政允诺。在此基础上,法院采用"双层裁判结构",即先确认是否具有某种法律关系,然后审查被告是否具有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这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且便宜性解决行政争议的裁判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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