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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也称第三方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而移动支付目前作为网络支付发展重点,因其成本低、覆盖面广、使用便捷、应用前景广阔而备受国内商业银行、移动运营商、第三方支付机构重视,成为继ATM、POS、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之后又一种大力推广的新型中间业务。调查发现移动支付服务存在广泛性和交易的隐蔽性、匿名性、无痕性等特点,往往导致金融消费者维护自身利益成本较高、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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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本文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行和维护、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征信业务规范以及《条例》出台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角度,详细梳理《条例》中与之相对应的条文规范,加以利弊分析,并结合当前金融业中征信业务活动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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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问题
1、基层行业管理缺位。目前市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没有明确,机构和人员配置缺位,只能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实际上实行的是一种省、县直达的两级管理,面对全省80多个县级联社,很难达到应有的管理效果。而县级农村信用联社的行业自律管理能力不强,客观制约因素较多,自律效果也不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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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资产负债错配是金融体系潜在风险因素之一,主要表现为期限错配和货币错配。随着国内政策经济环境变化,资产负债"双重错配"现象逐渐显现,成为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运行中不稳定的因素,需要在工作实践中认真分析和研究。本文以连云港市为例,阐述该市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双重错配"现象,分析其形成原因和潜在风险,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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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外汇局不断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深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并取得重大进展。但在主体监管方面,仍相对滞后于新形势下对外汇管理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外汇主体监管,外汇局应构建企业全周期主体监管体系。具体而言,就是紧紧围绕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宏观管理目标,利用非现场监测分析和综合分析的方法,从宏观到中观再到微观层面,分析、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和现场核查对象,并根据监测分析和核查结果,对重点主体进行跟踪监测、分类管理、检查处罚、注销名录等事后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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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企业异地贷款基本情况
据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外债登记系统统计显示.2000年以来,全市异地贷款余额增加很快.2000年末全市异地贷款余额为11.98亿元,2001年、2002年、2003年贷款增量分别为14.07亿元、15.92亿元、22.70亿元,贷款年增长率分别为117.5%、61.1%和54.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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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查了解中小城市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外资银行业务开展情况,并为中小城市及经济欠发达地区中资金融机构制定应对之策提供依据,近期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组织对全市580户三资企业及2家上市公司在外资银行贷款情况进行了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特点,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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