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4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5号)规定,2010年度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按实际利润额的5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这是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相似文献
2.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开展以来,有些纳税人对申报工作仍有模糊认识,甚至存有侥幸心理。因此,笔者对一些相关事宜作必要的提醒:一、平时已缴足税款仍需进行年度申报。 相似文献
3.
由于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当月应缴税款可以在次月7日或10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因此一个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的纳税人每年都将碰到跨年度缴纳税费的问题。最近,笔在参与企业税务代理时发现,企业对跨年度缴纳的所属期为上年度应缴各项地方税费的账务处理五花八门,未作纳税调整、重复列支、错误列支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企业当期所得税税基,而且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应当予以重视。 相似文献
4.
白条,财务上指非正式单据。因此,白条费用一般情况下不得在税前扣除。但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有些项目的白条费用只要符合“真实”、“有效”的要求。可以在税前扣除。现举例分析说明之。 相似文献
5.
某企业将2002年末“预提费用”账户期末贷方余额79316.42元,结转至2003年使用至年底无余额。该企业2003年没有预提费用,2003年所发生的租金、修理费用等其他费用全部在“预提费用”上年结转余额中列支。在所列支费用中,所属期为2002年12月份的租金、借款利息等相关费用计823.21元,其余78493.21元均为2003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有合法凭证)。2002年企业自结会计利润一1013.25。2003年该企业盈利,并已按规定申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最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检查时,对企业这笔预提费用能否跨年度冲销意见不一。一种意见认为该企业这笔预 相似文献
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第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第四条的规定,具备以下四种条件之一的, 相似文献
7.
5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49号),规定了因2010年5月31日后出台的个别企业所得税政策,涉及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调整、需要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少数纳税人,在2010年12月31日前,仍可自行补正申报。 相似文献
8.
9.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它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丁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根据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在给员工放发全年一次性奖金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0.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首次明确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相关问题,之后《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又对该函的有关规定作了补充规定。企业年金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