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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观海园”是某市餐饮业有一定知名度的酒店字号。1997年1月,陆晴最先使用“观海园”字号登记注册了“观海园酒家”(以下简称观海园酒家)。1999年7月,陆晴与郑文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观海园酒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观海园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餐饮业,其中陆晴占40%股份,郑文占60%股份。2000年6月,陆晴与郑文解除了合作关系,双方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陆晴以120万元的价格,将其拥有的观海园有限公司4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郑文及他人,并且约定观海园有限公司可以在2001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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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向晖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9):24-25
域名是连接到因特网上的计算机的特定识别码,其最初形态是类似于电话号码的一组数字,在相关技术问题解决之后,域名即发展成为由文字、数字、符号构成的一组字符串。在网络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这些被人们称为“网络门牌”、“网上商标”的域名,与既存的知识产权,尤其是商标权、商号权发生了激烈的法律冲突。 造成这些冲突的直接原因在于:从事商业活动的网络用户往往希望采用与自己的商标、商号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网站的域名,以吸引网络用户,提高网站的点击率,从而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但是,域名本身的技术特征决定域名具有严格的惟一性,一旦域名被其他用户注册,商标权人就不能再使用该域名。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权人尤其是知名商标的商标权人,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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