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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认为,明初盐业属于劳役制支配下的官手工业,国家垄断并配置食盐生产资料,且控制着食盐的生产与流通。通过对福建盐业的考察,本文发现洪武至宣德年间,福建虽然建立了盐政专管体制、编佥灶户、征调盐课,但是灶籍登记混乱,无生产资料配置,最终形成了一个依赖地方势要、以盐课征调为主要职责的盐场管理体系。宣德以前,福建盐课少开中,而户口食盐法早在洪武中后期已败坏,食盐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自由流通。在盐利吸引下,濒海人群改进制盐技术、重新配置食盐生产资料,地方势要则借机控制了食盐生产。此盐业秩序的形成,与福建官府对地方资源的占有情况、执行制度的具体策略直接相关,而洪武年间国家征收、分配盐课以发挥食盐财政功能而非全面控制地方盐业的管理目的,有限的管理成本和技术,以及民间对盐利的追求是这种盐业秩序运行的重要机制。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梳理明代福建漳州府食盐运销制度演变历程,分析盐政变革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盐政变革除涉及军政、财政外,还与区域社会经济结构紧密相关。明初漳州府食盐只是民间互通有无的物品。明中期,漳州府商品经济发达,食盐成为大宗商品,可以带来丰厚的利润。在盐利的驱使之下,漳州府各种势力互相争夺,促进盐法变革。本文的分析也说明了明初时并非所有地方都实行食盐专卖制度。因此,考察明代食盐运销制度时,切不可将专卖制作为一个自然而然的、不加考虑的"常识"。  相似文献   
3.
正德四年(1509)之前闽中本色盐课制度在国家层面维持不变,而地方盐官征盐的策略则有多次调整。为解决制盐技术改进带来的食盐生产力提高,濒海人群矛盾加剧,以及盐场职役吞并、挪移盐课代办费等问题,福建官府先是改变向所有灶户征盐的操作,将灶户分为附海、依山两类,令前者为后者代纳盐课,再是由运司以收银发商购盐的方式完成征盐任务。闽中征盐策略如此灵活变通,与盐政运作方式、朝廷监督地方盐政技术手段有限等因素给予地方较大的征盐空间密切相关,也是福建相关官府在不影响利用盐课满足国家财政需求的前提下,面对盐政运作具体问题采取的具有针对性的调整。考察官征盐策略,有助于深入掌握盐场的盐政运作及其演变逻辑,进一步厘清依山灶户、附海灶户等盐政基本概念,加深对明代盐场社会变迁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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