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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失权制度作为确定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的一项诉讼程序制度,其具体的定义为在规定的期间内一审被告或者二 审上诉人,由于答辩行为未能实施而导致之后的答辩权利丧失的一项制度,目前在国内普遍认同一个观点即被告提交答辩状进 行答辩不仅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项责任.答辩失权由于直接关系到诉讼的效率和双方主体间的公平性,因此答辩失权制度显得 尤为重要.本文试对建立答辩失权制度、答辩失权的法律后果、答辩失权的内容、答辩失权的例外等方面简要予以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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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失权制度作为确定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的一项诉讼程序制度,其具体的定义为在规定的期间内一审被告或者二审上诉人,由于答辩行为未能实施而导致之后的答辩权利丧失的一项制度,目前在国内普遍认同一个观点即被告提交答辩状进行答辩不仅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项责任。答辩失权由于直接关系到诉讼的效率和双方主体间的公平性,因此答辩失权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试对建立答辩失权制度、答辩失权的法律后果、答辩失权的内容、答辩失权的例外等方面简要予以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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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2006年前上市的130家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了2007~2009年新准则实施后宏观经济因素对于这些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影响,以及资产减值的计提与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关系。研究结果显示,宏观经济状况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存在正相关关系,短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操纵性应计利润呈负相关关系。禁止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没有反映资产价值的双向变化,企业仍可利用短期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进行盈余管理,长期资产减值损失在符合转回条件的基础上应当予以转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