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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信用证欺诈的事后救济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防范信用证欺诈,出口人、进口人、银行和保险人等各方当事人最关键和最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采取一切措施避免信用证欺诈案件的发生.但是,一旦发生了信用证欺诈案件,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有关各方当事人采取积极的事救济措施也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论FOB出口条件下House提单欺诈的责任分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FOB贸易术语下出口一般是由进口人租船订舱,如果进口人与契约承运人恶意串通,通过无单放货的方式对国内出口人进行欺诈活动。那么应由谁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首先应由进口人和契约承运人承担责任。如国内货代被证明参与了欺诈活动或者明知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那么国内货代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进口人和契约承运人下落不明或无实际赔偿能力,而国内货代主观上也并无过错,应由出口人和国内货代按公平责任原则承担适当的责任。  相似文献   
3.
信用证诈骗混合身份共同犯罪中犯罪性质的认定根据主要存在着特殊身份说和主犯决定说之争,但它们都具有无法克服的严重缺陷从而均不可取。实际上,这种内外勾结的信用证诈骗共同犯罪,其犯罪性质有时决定于“内”,有时则决定于“外”。因此,决定信用证诈骗共同犯罪性质的应当是信用证诈骗共同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的内容,特别是结构。但对信用证诈骗共犯行为的定性,不可能超出各共同犯罪人所触犯的相关罪名的范围,但到底定那一个罪名,应看整个共同犯罪行为主要侵犯了那一个客体。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SA8000社会责任标准正在给我国在生产条件、生产安全、员工的职业健康和权益保障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出口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但必须强调的是于此同时也给这些企业改善自身形象、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等不正常现象和提高出口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从而产生了明显的正面影响。为此,笔者建议政府和企业应在改变出口增长方式、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SA8000标准认证、保护劳工权利和重构竞争规则方面进行努力,才能趋利避害,发展我国的出口贸易。  相似文献   
5.
邹岿 《经济研究导刊》2011,(11):243-244,247
自从我国加入WTO以来,高校普遍加强了对法商复合型国贸人才的培养。但问题是如果仅采用注重理论灌输而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传统教学方法,其不足之处是显而易见的,主要体现在国贸专业毕业生普遍缺乏国贸实务工作的能力,而相应的与涉外经贸密切相关的法律实践能力更是一片空白。故传统的教学方法明显已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为此,在教学过程中在对传统教学方法进行理性抉择和改革完善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应更多地采用庭审观摩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和法律诊所教学法等法律实践教学新方法,来有效地提高国贸专业毕业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最终使国贸专业毕业生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取得良好的发展机会。  相似文献   
6.
邹岿 《特区经济》2010,(1):252-254
在BT下载过程中,BT软件开发商在BT软件具有实质性的合法用途的前提下,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BT用户如果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未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否需要承担民刑事责任则依其提供的服务类别和行为性质而定。并且通过分析侵权预防经济学模型后可知,社会边际成本曲线和社会边际收益曲线的交点代表了最佳的BT侵权处罚威慑力和最少的BT侵权社会总成本。  相似文献   
7.
邹岿 《中国经贸》2013,(12):94-96
无论从立法例方面来看还是从学界方面来看,无身份者可以构成有身份者实施的信用证诈骗共同犯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是没有争议的.但对其能否构成共同实行犯的问题上却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之争。实际上对此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精心甄别和区别对待:即在信用证诈骗共同犯罪中,凡无身份者能够参与纯正身份犯的部分实行行为的,可以与有身份者构成共同实行犯;凡无身份者根本不能参与纯正身份犯的实行行为的,不能与有身份者构成共同实行犯。  相似文献   
8.
在海上拖航过程中,拖船和被拖船为一方、第三人为另一方,他们作为非合同当事人无论何方发生了过失损害,根据混合过失归责方法尤其是特别参考了如果非合同当事人未达到了法定预防标准,从而就可以认定应由双方共同按比例承担过失损害赔偿责任;并且通过具体分析可知,无论是加害方还是受害方作为一个风险中性、理性和自利的人都会被激励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来避免承担损害成本.  相似文献   
9.
邹岿 《中国外资》2009,(2):107-108
在海上拖航过程中,拖船和被拖船为一方、第三人为另一方,他们作为非合同当事人无论何方发生了过失损害,根据混合过失归责方法尤其是特别参考了如果非合同当事人未达到了法定预防标准,从而就可以认定应由双方共同按比例承担过失损害赔偿责任;并且通过具体分析可知,无论是加害方还是受害方作为一个风险中性、理性和自利的人都会被激励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来避免承担损害成本。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航运市场的不断开放,目前采用FOB条款的出口合同已达60%至70%。而有些指定货代企业居心不良,与国外进口商恶意串通,搞无单放货,使我国国内出口企业货款两空。在这种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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