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篇
  免费   0篇
财政金融   1篇
经济学   1篇
综合类   1篇
  2021年   1篇
  2019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1.
2.
3.
中国现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将同意视为个人信息处理的唯一合法性事由,《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二审稿)虽有所突破,但总体未逾同意权绝对化之藩篱.同意权的绝对化设置导致个人信息保护水平不足、制度成本高企、立法司法割裂等问题,进而制约个人信息保护法功能的实现.对个人信息的基本属性进行剖析发现,个人信息并非纯粹的"私人事务",而是多方利益和多元价值的集合体,绝对化的同意权不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因此,应当从完善其他个人信息处理合法性事由和通过场景风险理论差异化配置同意权使用范围两条途径入手,实现"绝对同意"向"相对同意"的转变,形成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中国方案".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