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1篇
经济概况   1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 毫秒
1
1.
近代浙江地方政府债务跨了四个历史时期:始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盛行于北洋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取缔于国民政府时期。本文通过梳理和分析浙江省近代地方公债的历史,以其发债历程为线索,试图从中把握浙江近代地方公债的发展规律,并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地方公债的管理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2.
马金华  符旺 《浙江经济》2014,(12):50-51
"地方债"即发债主体为地方政府的债务,其债务人是地方政府,是地方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有效形式,其实现的收入由地方政府自主安排。我国在2011年启动了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试点,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四地成为首批试点地方。浙江省先后分两期共发行67亿元的地方公债,主要用于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调节经济健康运行等方面。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