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股东质询权的基础依据是股东的资格,直接依据是股东的知情权,最终依据是股东的监督权。股东质询权的行使原则是诚信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我国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质询权制度需要细化和规范.尤其是需要完善保障措施和救济措施.以求得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和禁止质询权滥用之间求得平衡.并且最大地发挥公司的效益。 相似文献
2.
任何单个学说都难以满足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需要,只有以期待利益落空说为主,以利益平衡说、不公正行为救济说和团体可分解性理论说为辅才能更好地诠释这种权利。股东应不分类别,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股东都可行使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对股份回购数量的限制,以不妨害债权人的利益为原则。行使退股权前异议股东应先穷尽公司内部救济。 相似文献
3.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它是一种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的综合体。金融危机与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不矛盾。在金融危机中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维护自己的企业形象,长远来看也必定会增进企业自身的利益。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