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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8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45号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号“45号公告”),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政策进行了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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