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经济学   1篇
贸易经济   1篇
  2021年   1篇
  201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以2010一2019年我国城投债以及城投公司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债券层面和公司层面考察城投公司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吸收民营股份对其债务风险的影响,并从利润端和资产端深入剖析混合所有制改革化解城投公司债务风险的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城投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提高城投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公司过度负债率,缓解了债务风险.进一步地,城投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通过提升公司绩效、提高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对债务的覆盖率,而不是通过增加有形资产对债务的覆盖率来降低债务风险.因此,需要积极有序地推动城投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城投公司绩效,从而降低城投公司债务风险,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相似文献   
2.
佟爱琴  马惠娴 《财贸经济》2019,40(6):85-100
本文以我国融资融券的分步扩容为准自然实验,考察卖空的事前威慑对高管隐性腐败的治理效应及其作用机制,并分析不同公司治理环境下卖空机制作用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卖空的事前威慑能够有效抑制高管隐性腐败行为,显著降低在职消费水平,尤其是超额在职消费,并且卖空机制对高管隐性腐败的治理效应在国有企业中更为显著。进一步地,通过剖析卖空治理效应的作用机制,发现卖空机制加强了外部投资者和股东的监督作用,并促使公司提高了高管权益薪酬比重,使得高管与股东共担卖空导致的股价下跌风险,从而有效约束了高管的隐性腐败。此外,卖空机制的治理效应依赖于成熟的市场化环境,即只有在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卖空机制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其治理作用。而卖空机制与公司内部治理之间具有“替代效应”,当公司内部治理失灵时,卖空机制能够代替内部治理来规制高管的隐性腐败。本文不仅拓宽了卖空机制治理效应的有关研究,为我国放松卖空管制提供了微观的经验证据,而且为治理高管腐败提供了新思路。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