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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交自1996年《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公安部第28号令)首次提出对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发生交通事故或违法实行记分管理以来,我国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已有十八年。为进一步严格记分管理,2013年1月1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正式实施,共设置了52项记分项目,其中一次记12分11项,记6分14项,并对大中型客货车实行降级制度。不可否认,在驾驶人社会化管理薄弱、驾驶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欠缺的严峻形势下,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是强化驾驶人管理、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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