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农业经济   1篇
  2004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我国加入WTO后,许多生产企业成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国家为鼓励其扩大出口,对这些“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了“免、抵、退”税办法,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种政策优惠。可不少“生产企业”在其会计处理上,还不甚了解,在实务中还容易出错,本文仅就“生产企业”有关增值税“免、抵、退”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一粗浅介绍。“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以下简称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以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