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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我国灌溉管理制度改革的产物,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建立改进了农村水利管理的方式,提高了灌溉管理过程中水资源的利用率。[方法]通过构建粮食主产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基于实数编码加速遗传算法的投影寻踪分类模型,对湖北、湖南、黑龙江等3省61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粮食主产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绩效水平总体较好,在所调查的61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中,27.1%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绩效为优秀,28.8%绩效良好,13.6%绩效一般,30.5%绩效较差。[结论]总体上来看,湖南、湖北等2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绩效高于黑龙江。是否有产权、农户参与率、是否民主决策、培训次数、农户满意度、单位面积灌水量和水费收取率等指标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绩效影响最大。因此,政府适当放权,选取恰当的扶持方式,提升农户的认识,推广好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模式是提高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绩效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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