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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自2005年10日发布《银行合规职能》征求意见稿以来,历经一年半的酝酿讨论,于今年4月29日正式颁布了该指导性件,确定了银行监管关于银行机构合规问题的监管原则,并对银行的合规管理提供了框架性指导,以持续解决银行监管问题和推进银行机构的稳健经营。本作对全进行了编译,并据此对算内容进行解读,以期对国内银行业研究开展合规管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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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状况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银行业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银行体系的稳定对一个国家经济的有序运行至关重要.维护银行体系稳定的方式与方法主要有国家有关监管部门监管和市场约束.无论是政府监管,还是市场约束,其有效性都取决于银行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随着市场环境的日益复杂化,仅靠监管部门的力量已远远不够,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更需要市场约束的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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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国务院确定的人民银行“三定”方案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都明确了人民银行今后将围绕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大方面开展工作。也就是说,维护金融稳定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具体的监管职能(市场准人监管、市场运营监管、市场退出监管)被分离后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而维护金融稳定.从各国中央银行既有的实践看.大多通过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安排进行,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要求.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与金融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及存款保险制度(包括投资者补偿机制)共同构成一国金融安全网的三大基本要素.成为一国银行业监管当局提高监管有效性的先决条件。随着我国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不太完善的情况下.重新认识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合理地解决相关问题和建立相关制度.发挥其稳定金融作用.将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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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合规文化 创建一流银行——关于合规理念问题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我国银行业是合规管理建设上大步前进并卓有成效的一年。有几件特别的事情可以说明这一点,一是2005年4月29日,国际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的高级文件,提出了银行合规管理与合规部门建设的10项指导原则,[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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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一并纳入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后,近年来,包括我国在内的国际金融界因应银行业经营的高风险特点,在汲取大量银行案件的教训后,日益强调银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以强化对银行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的管理。2005年4月29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文中简称“委员会”)发布《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专门文件,以敦促并指导国际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起有效的合规政策和程序,在发现违规情况时银行管理层能够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该文件中文版近期已由中国银监会翻译完成,《中国金融》现择其主要内容刊出,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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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0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微小金融活动和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突出强调了传统零售银行业和微小金融业在适用《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重要差别,概括指出了核心原则在适用于微小金融时在那些方面需要调整并如何调整。这一文件的发布标志着各国就微小金融监管达成了基本共识。实际上,微小金融(Microfinance)这一概念是从小额贷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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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在瑞士巴塞尔召开央行行长及监管当局负责人会议(GHOS),宣布完全支持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10年7月26日达成的共识,此次会议通过的改革方案被称为“巴塞尔协议Ⅲ”。这次会议的成果将提交给今年11月份的G20首尔峰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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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建华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10,(6):84-86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中,银行监管机构应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框架、工作上的独立性、充足的人员、资金和技术等资源,同时还应有适当的法律框架确保其监管权力的效力等。目前,我国县域农村金融监管机构的现实与此要求差距较大,监管效能难以有效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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