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且严重老龄化,经济相对落后且发展很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这种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吸取了德国、法国和美国等国家传统的社会统筹、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经验,又借鉴了新加坡、智利等国家的强制储蓄、个人账户养老制度特点,具有以下优点:(一)较强的激励机制。新模式明确了个人在筹集养老金中的责任,个人缴费积累的资金所有权属自己,数量直观,透明度高。(二)有一定的约束和监督。实行个人账户制,职工不仅乐于缴费,而且关心企业是否按时足额缴费,从而形成了职工监督企业缴费,职工和企业监督社会保险机构对养老金的使用、管理和基金的保值、增值以及防止基金挪用、滥用的内在约束机制。(三)兼顾公平与效率。个人账户缴费额与个人工资收入直接相关,工资水平高的企业、行业和地区的职工,记入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就多,退休后的待遇水平高,这与效率优先和按劳分配原则一致。同时,也兼顾了公平,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按社会保险的共济原则分配的,在寿命长短和收入高低之间统筹共济,保障了公平。(四)促进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在该制度下,劳动力存企业、行业、地区之间流动时,个人账户可以随个人转移,这为建立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就业机制和培育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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