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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正>国家发改委:行政机关公开信息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财政部下发通知重申,行政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

关 键 词:公开信息  社保基金  行政机关  普通高校  前联合  政府网站  全日制  政府公报  新闻发布会  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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