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方法的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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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志华,王琳,邱建军.对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方法的质疑[J].税收征纳,2005(5):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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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志华 王琳 邱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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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就个人取得一次性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下发了《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9号文件”的初衷是为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因而受到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极大关注。但笔者对于“9号文件”中有关一次性奖金征税计算方法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因按该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将导致奖金收入在税率临界点的税负差别相当大,甚至出现多发一元奖金要多缴几佰元乃至几万元税款的现象,有违公平合理性原则。试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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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计算方法 一次性 奖金 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所得税 质 扣缴义务人 合理性原则 方法问题 征税问题 纳税人 临界点 征收 收入 文件 国税 差别 税负 税率 办法 税款 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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