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反垄断审查中消费者证词的证据功能及其限制——以美国为实证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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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甲庆.合并反垄断审查中消费者证词的证据功能及其限制——以美国为实证视角[J].生产力研究,20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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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甲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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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财经学院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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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合并反垄断案件中,消费者证词是反垄断机构和法院界定相关市场、认定合并反竞争效应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独特的地位和意义。但是,消费者证词也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因此,立法机构或法院往往对其设定有严格的可采性规则和排除性规则,以发挥其证据功能,又限制其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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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费者证词 证据功能 合并审查 反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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