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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工作,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数据证据(以下简称电子证据)取证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关 键 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电子数据证据  取证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诉讼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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