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出资者的财务管理 |
| |
引用本文: | 郑毅,曾繁荣.论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出资者的财务管理[J].广西会计,2003(10):5-6. |
| |
作者姓名: | 郑毅 曾繁荣 |
| |
作者单位: | [1]桂林市财政局 [2]桂林电子工业学院管理系541002 |
| |
摘 要: | 我国新组建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委员会是受政府委托统一管理国有资产的特殊法定机构 ,代表政府专门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以资本为纽带 ,理顺出资关系 ,进行产权管理 ,解决出资人监督与国有资产管理相脱节的问题。在明确其主要职责的同时还明确了管理层次 ,国家国资委受国务院委托 ,对中央直接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 ,其他国有资产由国务院授权地方政府管理 ,地方政府委托地方国资委行使出资人职责。根据国际上国家对国有企业管理的经验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国有企业管理的现状 ,我们认为 ,我国的国家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管理…
|
关 键 词: | 中国 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企业 财务管理 出资人 企业管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