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欠税,岂能任其钻“法律的空子” |
| |
引用本文: | 刘英团.房企欠税,岂能任其钻“法律的空子”[J].时代金融,2011(31):52. |
| |
作者姓名: | 刘英团 |
| |
摘 要: | <正>重庆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10月8日依法发布"重庆市2011年第2期的欠税公告",该市共有159户欠税企业和14户走逃、失踪纳税户上榜。在这些欠税大户中,房地产开发公司及相关企业所占比例超过5成,其中欠税金额最大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各类欠税金额高达8450余万元人民币。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征收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
|
关 键 词: | 欠税 房地产开发 重庆市 房地产公司 税务机关 法律责任 扣缴义务人 税收法律 人民币 纳税期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