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股东控制权与公司股权结构的合理性探析-以非上市C公司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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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倪星星.我国大股东控制权与公司股权结构的合理性探析-以非上市C公司为例[J].投资与合作,2014(9):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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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倪星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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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M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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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股东是指在公司股权结构中,拥有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也称为绝对控股股东,随着公司股权的分散化,持股未达到半数以上的相对控股股东也能有效地控制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的经营行为.我国《公司法》将控制权赋予大股东,并实行一股一票和简单多数通过的原则,第一大股东,无论是绝对控股,还是相对控股,其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及在选举董事上实质上都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这一现象也被实践所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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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控制权 合理性 第一大股东 公司董事会 上市 控股股东 《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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