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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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林根,解春玲.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突破[J].上海改革,1997(12):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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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林根 解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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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放权让利、政企分开等改革措施,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触及国有企业产权一元化的传统产权制度。国家作为企业的唯一所有者,决定了政府必然要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维护自己作为所有者的利益。这样,给所属企业扩权不可能跳出政府的圈子:政府觉得放权有利于增加资产收益就放权,反之就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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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改革 所有者 产权主体多元化 资产收益 政府 放权 国有资产管理 行使 国家 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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