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东出让瑕疵股权后是否应当对受让人的出资不实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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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奕雯.原始股东出让瑕疵股权后是否应当对受让人的出资不实承担责任[J].商场现代化,2008(18):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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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奕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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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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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对于公司股东的虚假出资和股权转让问题,我国《公司法》中有如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以已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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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股东 股权转让 受让人 出资不实 违约责任 出资额 公司章程 公司法 问题 虚假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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