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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理论的反思
引用本文:李应利.对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理论的反思[J].商场现代化,2005(5):64-65.
作者姓名:李应利
摘    要: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规定,与大陆法系民法相比,在违约责任的构成体系上有着重大的区别。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构成体系包括,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而在大陆法系民法上,其违约责任的构成体系,主要是由赔偿损失、

关 键 词:责任理论  《合同法》  反思  构成体系  违约责任  民法通则  大陆法系  赔偿损失  责任规定  实际履行  补救措施  定金罚则  违约金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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