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抵债』须防范套现甩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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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春铭.『以股抵债』须防范套现甩责[J].金融博览,2004(9):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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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春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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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林义相 :有比没有好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认为 ,“以股抵债”对已形成的债务是一种解决方案 ,但不排除大股东借此大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把股份套现的可能性。不过 ,“以股抵债”是一种补救措施 ,有比没有好。他提出五点看法和建议 :1 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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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股抵债” 上市公司 中国 债务重组 股权结构 股票价格 股东利益 现金清偿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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