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对策研究——以黑龙江省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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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康,蔡德发.激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对策研究——以黑龙江省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2(11):7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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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康 蔡德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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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15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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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抢占未来科技制高点、优化产业结构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现行税制的某些规制不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如企业研发阶段所购设备的进项税因没有销售最终产品而不能抵扣,进口设备缴纳的关税也增加了研发环节的费用,企业所得税扣除制度优惠不足,研发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偏重,等等。因此,应该重新设计激励性税收规制,发挥税收激励作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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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战略性新兴产业 规制设计 税收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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