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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法学素质教育的内涵与定位思考
引用本文:刁胜先,刘仲秋.信息法学素质教育的内涵与定位思考[J].重庆与世界,2014(3):81-83,89.
作者姓名:刁胜先  刘仲秋
作者单位: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65
基金项目: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重点项目“产学研联合培养信息法学研究生特色课程体系之构建与创新”(Y201306).
摘    要:信息法学素质教育是随着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法学教育新领域,在包括传统法学素质教育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知识素质与能力素质等要求外,其内涵还应突出包括能力素质、技术素质与语言素质在内的智能素质内容。多方面衡量来看,信息法学素质教育应当定位为智能素质教育,这既符合其特殊要求,也有利于其长远发展。

关 键 词:信息法学  素质教育  智能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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