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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收入比不是衡量泡沫的标准
引用本文:包宗华.房价收入比不是衡量泡沫的标准[J].上海房地,2005(3):11-13.
作者姓名:包宗华
作者单位: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
摘    要:有位作在提出我国的房地产泡沫会很快破裂论点的同时,还提出了衡量是否产生泡沫的标准,其中,第一条标准是房价收入比。最近,有篇章也坚持这一标准,并以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收入比高过所谓“国际惯例”的4~6倍为据,想用以说明我国的房地产泡沫是多么普遍和严重。还有篇章以1998~2004年美国的房价收入比和房价租金比分别提高20%和35%为据,试图证明美国的房地产出现了严重的泡沫。

关 键 词:房价收入比  房地产泡沫  衡量  中国  租金  美国  标准  “国际惯例”  比分  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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