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收入比不是衡量泡沫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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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包宗华.房价收入比不是衡量泡沫的标准[J].上海房地,2005(3):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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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包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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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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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位作在提出我国的房地产泡沫会很快破裂论点的同时,还提出了衡量是否产生泡沫的标准,其中,第一条标准是房价收入比。最近,有篇章也坚持这一标准,并以我国许多城市的房价收入比高过所谓“国际惯例”的4~6倍为据,想用以说明我国的房地产泡沫是多么普遍和严重。还有篇章以1998~2004年美国的房价收入比和房价租金比分别提高20%和35%为据,试图证明美国的房地产出现了严重的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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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价收入比 房地产泡沫 衡量 中国 租金 美国 标准 “国际惯例” 比分 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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