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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内控体系与央行职能履行
引用本文:林兆荣,杨彪,李静洪,邬静,黄伟宏,姜申,肖祺敏.央行内控体系与央行职能履行[J].金融会计,2005(4):45-48.
作者姓名:林兆荣  杨彪  李静洪  邬静  黄伟宏  姜申  肖祺敏
作者单位:人行上海分行课题组
摘    要: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央银行不再承担银行监管职能,而是履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职能。这一职能调整,要求央行要面向整个金融体系、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要以更加宏观的视野实施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风险调控。职能调整后的央行工作,依靠的是专家型、学者型、研究型、开拓型、务实型的人才队伍,运用的将是专门的分析方法和政策工具,处理的是经济金融宏观数据,得出的是富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经济金融调控政策主张。职能调整后的央行职责更重了,工作要求更高了。新的形势和要求使央行内控管理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新变化。央行的内部控制要积极适应这一变化,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拓宽工作视野,改进和完善内控体系,确保央行更好地履行职能。

关 键 词:内控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法》  银行监管职能  金融服务职能  职能调整  金融宏观调控  中央银行  货币政策  金融稳定  金融体系  宏观经济  金融市场  金融风险  人才队伍  政策工具  分析方法  经济金融  政策主张  金融调控  央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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