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坚持的几个原则 |
| |
引用本文: | 张明,黄晓波,尹亮.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坚持的几个原则[J].经济研究导刊,2013(4):245-246. |
| |
作者姓名: | 张明 黄晓波 尹亮 |
| |
作者单位: | 空军空降兵学院政治工作系;95246部队51分队 |
| |
摘 要: |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论断。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概念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上正式提出和确立。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的基本国情。只有这样,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才不会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的支撑。
|
关 键 词: | 协商民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以人为本 基本国情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