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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国际金融大事件
摘    要:10月29日,为进一步满足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个人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由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提高至20000元人民币.具有个人人民币业务经营资格的内地银行接受经由清算行汇入的收藏人与汇款人同名的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汇款的最高限额.由每人每天50000元人民币提高至80000元人民币.取消香港银行发行人民币卡每张最高授信100000元人民币的限颁等新安排.

关 键 词:个人人民币业务  国际金融  香港银行  事件  国内  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限额  居民个人  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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