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股权分置后上市公司大股东如何进行控制权管理
引用本文:贺琪凯.股权分置后上市公司大股东如何进行控制权管理[J].浙江金融,2006(11):37-38.
作者姓名:贺琪凯
摘    要:在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主要的股改方案为送股、权证、缩股.这些方案中以送股方案最为常用.使得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从整体上看,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仍然较高,绝大部分国企和民营的家族企业仍处于绝对控股的状态。在已实施和拟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502家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超过50%)的占到40.8%,而第一大股东的股份超过第二至第四大股东股份总和的上市公司占82.7%。本文所指的大股东.主要是拥有上市公司相对控制权的股东.对价方案使得这些股东的股权有所削弱,而股改后原来的非流通股也可在证券市场上自由流通.使得在公开市场上的收购具有可操作性.

关 键 词:股权分置改革  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  控制权  非流通股股东  股权集中度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