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调整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后基层央行工作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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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高军.对调整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后基层央行工作的思考[J].广西金融研究,2007(5):6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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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高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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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天峨县支行,547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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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制定农村金融整体改革方案,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提出: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为此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乡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具有重大意义的政策.这些新政策对基层央行工作带来深刻的影响,基层央行应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采取有力措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农村金融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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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金融体系 准入政策 基层央行 金融机构 银行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农村建设 组织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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