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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行政处罚重大调整
引用本文:马军.海关法行政处罚重大调整[J].中国海关,2005(1):24-27.
作者姓名:马军
摘    要:经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对无证到货,申报不实,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违规等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同时对海关扣留货物、物品等规定了严格的期限。

关 键 词:海关法  货物  常务会议  违规  施行  规定  国务院  行政处罚  《条例》  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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