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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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小玉,张华德.浅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J].科技与企业,2006(7):9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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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小玉 张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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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2月,我国在2001年8月首次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旧准则)的基础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明确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存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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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借款费用资本化 企业会计准则 投资性房地产 资产范围 固定资产 销售状态 简称 存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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