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客观性研究——以马克思的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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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晓梅.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客观性研究——以马克思的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为视角[J].当代经济研究,2018(6):3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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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晓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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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长春130117;吉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中心,长春13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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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在马克思、列宁关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规律的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在所有制结构问题上进行了创新和发展,提出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规律所决定的,也是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主要矛盾的客观要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正确处理好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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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生产关系 生产力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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