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环境的公共性与水污染责任的承担
引用本文:司汉武,高卫敏,张艳丽.环境的公共性与水污染责任的承担[J].生态经济(学术版),2009(3).
作者姓名:司汉武  高卫敏  张艳丽
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陕西,杨凌,712100  
摘    要:根据系统的不同.环境可以分为生态系统的环境和社会系统的环境,如自然环境中的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系统中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所有这些都是系统资源的集合的不同存在形式,环境是由系统比照出来的东西.而且对于系统中的各种成分具有公共性.社会公共性是社会(家庭、社区、组织、民族、国家和世界)中存在的与所有成员相关的事物所具有的特点或性质,如权力的公共性,社会规则或制度的公共性等.政府及其权力的公共性不言自明,权力本身是一种公共资源.而且能够支配其他社会资源.环境是一种公共产品,环境的公共性也是明确的.因此,水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毫无疑问是政府.

关 键 词:环境  系统  公共性  水污染  政府  责任

Environmental Publicity and Improving of "Water Pollution
SI Hanwu,GAO Weimin,ZHANG Yanli.Environmental Publicity and Improving of "Water Pollution[J].Ecological Economy,2009(3).
Authors:SI Hanwu  GAO Weimin  ZHANG Yanli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