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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中“新车购置价”的法律性质辩析
引用本文:潘军华.车损险中“新车购置价”的法律性质辩析[J].上海保险,2009(11):23-24.
作者姓名:潘军华
作者单位:浙江保监局
摘    要:2007年8月15日,鸿泰公司将其已使用4年的一辆雷克萨斯越野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投保单、保险单上载明“新车购置价”为85.5万元,“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为85.5万元,保险期间自2007年8月16日至2008年8月15日。

关 键 词:法律性质  购置  新车  车损险  保险公司  雷克萨斯  赔偿限额  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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