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滞纳金条款的适用时间
引用本文:向春华.滞纳金条款的适用时间[J].中国社会保障,2011(10):66-66.
作者姓名:向春华
摘    要:主持人:《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关 键 词:适用时间  《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  金条  限期缴纳  用人单位  征收机构  行政部门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