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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作者单位:;1.红河州农村经营管理站
摘    要:在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当中,"三权分置"的提出真正解决了工作中的矛盾,是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这不仅有利于明确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而且促进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为改革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此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成了重中之重,这也是落实"三权分置"思想要求的核心工作。本文将通过分析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内涵,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路径。

关 键 词:农村土地  “三权分置”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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