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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与中性退税制度的构建
引用本文:胡学勤.论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与中性退税制度的构建[J].涉外税务,2004(8):14-18.
作者姓名:胡学勤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福建,厦门,361005
基金项目:本文为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和厦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助课题--"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实证分析及彻底改革策略选择"系列成果之一.
摘    要:我国目前对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出口经营方式下的外贸出口执行差别退税政策,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产生了非中性的税收影响.最近的出口退税改革方案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大了这种非中性影响.构建中性出口退税制度应该采取逐步提高出口退税的平均退税率、实行外贸企业"免税购进"、中央地方按比例分担出口退税总量的三大举措.

关 键 词:出口退税  不予退税成本和附加成本  免税购进
文章编号:1006-3056(2004)08-0014-05

Improvement for Export Rebate Policies and Building A Neutral Tax Rebate System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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