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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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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水足迹的大樟溪流域生态补偿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骏  王薇薇 《水利经济》2015,33(3):28-31
水足迹理论与方法在流域生态补偿中的应用是当前生态补偿领域研究的热点与前沿问题。在已有水足迹理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引入水资源相关评价指标对原有模型进行修正,构建符合流域生态补偿情况的水足迹模型。以根据大樟溪流域生态补偿为例,核算大樟溪上游水源区以及下游受水区的水足迹,同时运用机会成本法对流域上游地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直接投入和限制当地发展而损失的间接投入进行核算。结果表明,水足迹的生态补偿模型可以将流域水资源的利用情况与水生态保护的经济活动联系起来,可为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核算提供客观的方法。  相似文献   

2.
系统梳理了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研究成果,分析了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与流域内生态补偿的不同特点,包括调水工程对水源流域和受水区的影响、水源流域上下游与受水区的补偿关系、调水给水源流域下游带来的损失等。调水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方法多源于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方法,包括成本与机会损失法、支付意愿法、价值损失法、生态足迹法等,考虑受水区用水量、水资源价值、支付意愿等因素对补偿量进行分担。由于调水对水源流域和受水区影响的复杂性,且调水工程布局向网络化发展,提出需要研究解决的关键技术:一是调水对水源流域和受水区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影响的定量评价技术;二是调水给水源流域上下游带来成本与损失的测算方法;三是调水给受水区带来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测算方法;四是系统考虑水源流域上游保护成本和下游损失及受水区效益,构建调水补偿关系和标准测算模型;五是对于网络化调水格局下补偿主体与对象的复杂关系,研发适用的补偿原理和标准测算技术。  相似文献   

3.
将水源地保护和跨界断面水质水量生态补偿2种方法结合起来,在测算水源地保护的生态补偿时,将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列入补偿范围,扣除水源地不放弃发展引起的对下游地区的补偿。结果表明,文中测算的生态补偿标准因为存在上游地区补偿下游地区的情况,低于常见的根据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确定的生态补偿标准。补偿模型的尝试性改变减少了补偿数额,降低了上游地区生态保护积极性,但是考虑的内容更为全面,同时也对水质监测和跨界断面水质水量生态补偿标准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4.
汪厚庭 《水利经济》2022,40(1):59-64
基于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下的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实践,分析总结了其现状以及机制层面存在的问题。以流域生态补偿为视角,考虑各地流域生态补偿和农村污水治理的差异性,从管理制度、补偿模式、考核指标、技术标准等方面,提出具体优化调整措施:完善组织实施、技术引导和专业监管,运用市场机制推进PPP项目、推行收费制和采用因素分配法分配资金,确定分层次评价和权重分配,以及优先保证污水资源化利用,保证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建立完备的污水收集系统技术标准等。  相似文献   

5.
基于合作收益的跨区域水源保护补偿额测算方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方茜  陈菁  代小平  陈丹 《水利经济》2011,29(2):38-41
通过Shapley值法,以合作收益的方式提出了新的跨区域水源保护补偿额定量测算方法,并运用该方法计算了新安江流域上中游水源保护地的生态补偿额。结果表明,补偿额大于上游地区水源保护投入成本,可调动上游地区保护建设水源地的积极性,是一种较合理的补偿标准,可为今后流域内跨区域生态补偿额的确定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6.
贾欣 《中国渔业经济》2013,31(1):117-123
货币补偿是主要的海洋生态补偿方式,而进行货币补偿必须首先核算海洋生态补偿量。论文首先界定了海洋生态补偿量的计量范围,在分别从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的角度进行分析之后,认为海洋生态补偿量的计量范围应包括:海洋生态保护的直接投入、海洋生态资源的发展机会成本以及海洋生态损失的价值。文章在确立了十种海洋生态损失形式之后,针对每种海洋生态损失的价值计量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之上,分别建立了海洋生态保护投入补偿量、海洋生态资源发展机会成本补偿量及海洋生态损失补偿量的计量模型。  相似文献   

7.
刘洋  毕军 《水利经济》2018,36(3):10-15
在概述国内外生态补偿内涵和理论依据的基础上,针对生态补偿的核心问题——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进行归类综述。分析认为,补偿标准计算多基于成本费用法,较少应用生态系统服务的定量评价结果。未来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研究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服务,综合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在分析流域水污染控制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多情景的补偿标准方案;同时结合微观个体行为分析,动态优化补偿标准,促进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有效性、精准性及持续性。  相似文献   

8.
苏荟琰  李金燕  魏怡敏  武佳维 《水利经济》2023,(6):45-50+66+111-112
以宁夏中南部调水工程泾源县水源区为例,构建基于机会成本的调水水源区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模型,测算分析生态补偿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额度;考虑受水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受水区实际支付能力进行定量分析,得到生态补偿系数,从而对2017—2020年测算的生态保护成本进行修正。结果表明:结合受水区的经济支付能力,在生态补偿初期阶段,泾源县水源区能够获得的生态补偿额度为7 623.94万~17 585.68万元;为保证调水安全、修复因调水带来的环境破坏而投入的直接成本占比最大,尤其在水利和林业建设方面投入较大;泾源县农业机会成本损失的变化以及工业机会成本的逐年下降充分肯定了调整优化林草产业、大力发展绿色轻工业等措施的正确性。  相似文献   

9.
文章在综述国内外生态补偿标准的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基于水质水量的补偿标准测算模型。以综合污染指数法确定水质污染指数,以实际取水量和分配的初始水权的差值确定应补偿的水量,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根据补偿金支付方式和年限确定最终实际支付的补偿金额,构建出基于水质水量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型,以黄河流域宁夏段为例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宁夏回族自治区为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牺牲了水环境,既污染了水质,对下游内蒙古的用水质量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也占用了流域内其他行政区的水量,根据生态补偿模型计算出来的补偿金额为1.727 4亿元,且不同的支付方式和支付年限导致实际支付的最终补偿金额也不一样:若3年后一次性付清,则实际补偿金额为2.073亿元;若分3年分期等额支付,则实际补偿金额为1.939亿元;若分期不等额支付,则结果另当别论。黄河流域宁夏段面临严重的水质水量问题,所以基于水质水量模型计算出来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与流域内其他行政区间的补偿金额较大,如果仅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作为唯一的补偿主体,以省际间的财政转移支付作为唯一的补偿方式,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造成了巨大的财政压力,因此仍需上级政府部门即中央政府给予适当资金、人才和技术上的支持,才能确保流域内的生态补偿得到更好地实施。  相似文献   

10.
研究目的:流域是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的复合型区域,科学划分补偿载体与合理补偿阈值可为流域生态补偿与生态保护修复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方法:InVEST 模型,市场价值法,影子工程法,生态补偿优先级与补偿阈值测算模型。研究结果:(1)2000—2015年闽江流域拥有较高的生态系统服务,总体上生态系统服务上游>中游>下游,且自生态补偿实施以来总体呈增长趋势,水源供给服务最为明显;(2)2015年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2 788.27亿元,其中水源供给服务价值占比达61.91%,水质净化服务价值仅占0.16%,按生境质量调整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2 827.05亿元;(3)根据生态与社会经济状况确定浦城县、武夷山市、光泽县、松溪县、建阳市、顺昌县、建瓯市、政和县、连城县、宁化县、清流县、建宁县、明溪县、泰宁县、将乐县为受偿区,其他区域为补偿支付区;(4)依据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与损失的机会成本,确定受偿区2015年补偿阈值介于8.48亿~105.56亿元之间。研究结论:闽江流域作为中国东南沿海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上游对生态补偿迫切程度整体较下游区域更强烈,探索有差异且合理的生态补偿阈值有助于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生态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水电开发生态补偿模式的探究及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菲  史虹 《水利经济》2015,33(3):24-27
分析水电开发的现状与特点,界定生态补偿的含义,建立生态补偿的模式,引入经济修正系数θ构建水电开发的生态补偿模型。并就某水电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利用该模型进行具体的补偿值计算。计算结果表明:经济修正系数θ与地域性有关;该地区对生态环境的开发和破坏程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该模型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12.
现行农地征用补偿标准的不合理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对农民承载着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双重功能,因此,征用农地必须给予合理补偿.但我国现行的农地征用补偿标准却存在着不合理性.通过分析我国现行农地征用补偿标准所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就如何改革现行农地征用补偿标准,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提出了一些对策.  相似文献   

13.
黄土高原退耕还林补偿标准及补偿年限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退耕还林的经济补偿政策存在的不足,运用黄土高原地区陕西吴起、定边及甘肃华池的调查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分别运用收入增长法及征地法确定更为合理的退耕还林补偿标准及其补偿年限;同时基于现实的考虑,应在原有退耕还林经济补偿政策基础上适当降低补偿标准,延长补偿年限。  相似文献   

14.
土地征用问题是当前复杂的三农问题之一,其中最集中的焦点问题是征地的补偿和安置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分析,主要论述了它存在的一个新的不足——相关法规缺乏严密性的问题。并借鉴国外征地补偿的经验,提出了对它进行完善的办法和措施。  相似文献   

15.
分析13个省份的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结合已有流域补偿标准核算方法,探讨补偿标准的具体条款。研究发现: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具有滞后性,较多地单向集中于上游向下游的污染损害补偿,补偿标准相对单一。提出应实现补偿标准动态化,实施互动双向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核算方法,推进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统一等建议。  相似文献   

16.
土地征用补偿问题是我国土地管理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是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重点所在.从土地生产功能差异的内涵界定入手,从法律、技术和社会层面对我国土地征用补偿制度进行了简单评价,分析了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完善中考虑土地生产功能差异的必要性,并提出了考虑土地的真实价值和征用前后土地的生产功能差异进行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叶浩然 《水利经济》2016,34(2):36-40
在湿地补水的社会实践中,湿地补水生态补偿成为解决相关地区之间及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冲突的有效方式。对湿地补水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规范研究和实证分析,并从补水方案、湿地补水补偿关系、生态补偿标准、生态补偿方式和分担分配等四个主要方面对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详细论述。从法规体系、资金保障、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和协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湿地补水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目的]农业生态补偿有两大基本原则,即污染者付费与受益者付费,我国以政府买单为主的实践方式不可持续,农业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构建有助于农业生态区域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方法]从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性理论、生态价值理论论证实施农业生态补偿的必要性,运用DPSIR模型阐述农业生态补偿产生的必然性。[结果]通过对苏州农业生态补偿实施情况的总结,发现苏州市在农田、水源地、湿地、公益林保护等农业生态补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主导的农业补偿模式存在补偿主体单一、补偿标准研究滞后、长效机制欠缺等问题。[结论]基于此,提出苏州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路:一是完善苏州农业生态补偿主体和方式的选取以及标准的制定,二是通过优化生态补偿资金支付方式与使用途径,将农业生态旅游、休闲农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纳入农业生态补偿的范畴,引导并推动其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三是从行政激励、法制建设、政策保障、氛围营造等方面完善苏州农业生态补偿保障体系,最终形成苏州农业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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