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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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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钟税官 《中国税务》2011,(12):36-37
我公司2005年10月以580万元的价格购置了一处房产,按规定缴纳了契税,房屋购买发票及契税完税发票均保持完好。2010年12月我公司拟以960万元价格出售该处房产,请问我公司在转让时应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项目?  相似文献   

2.
我公司经营的内容是缴纳营业税的项目,不久前销售一批白酒,但缴纳了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国税局检查认为我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请问如果缴纳增值税?所缴的营业税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出现交错税种现象是否征收滞纳金?如果我公司向地税申请退还营业税,能否退还同期利息?(江苏省丁兰)  相似文献   

3.
税收     
《财会学习》2013,(9):4-4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财政部:加快推进营改增等相关税制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公告,明确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优惠政策相关问题。公告明确,“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包含“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为2万元”。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公告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该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此外,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相似文献   

4.
销售货物或购买货物都涉及到运输,“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收取的运费是按混业经营分别核算,分别缴纳增值税还是与货物销售一并缴纳增值税?支付运费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输发票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铁路运输发票,在什么情况下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怎样抵扣进项税额?支付非试点纳税人联运收入怎样处理?收取或者支付运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5.
《涉外税务》编辑部: 我们是一家经营煤炭的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4月9日,我公司从某集团购进4万吨优质煤,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发票注明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24.80万元。2003年5月13日,当我们向市国税局征收分局申请认证该份  相似文献   

6.
汪录 《税收征纳》2004,(2):38-38
某房地产公司进行”购房屋,送空调”促销活动.专家指出,如此销售模式将无形中增加税收负担。为什么会多缴税呢?假设房屋销售价格为20万元,空调价格为5000元。销售房屋,房地产公司要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5%的营业税,20万元的房屋销售收入要缴纳1万元营业税。赠送的空调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按4%的征收率,5000元空调要缴纳  相似文献   

7.
《财会学习》2008,(11):51-51
我公司是一家小规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现有一般纳税人企业来我公司购货,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有关政策我公司可以去国税局申请代开专用发票,请问代开时我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代开的发票税率是多少?对方按照什么税率抵扣?  相似文献   

8.
《财会学习》2008,(10):41-41
我公司的一家子公司在2004年8月16日给一客户开具了金额为3945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又于2004年8月19日开具了金额为105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客户名称变更,要求我方重新开发票。我方于2006年11月24日在收到对方退回的原发票同时,当天开具了新的发票,金额为499.5万元。  相似文献   

9.
《中国税务》2010,(5):28-29
我公司是一家设备生产公司,2008年6月在与某公司签订的销货合同中约定,对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进一定数量的生产设备,设备不含税价款为420万元,货款分六个月等额支付,每月20日付款,戒公司每次按付款金额开具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对方不按期足额付款,则需按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2008年10月20日,对方由于资金紧张仅向我公司支付了部分款项,我公司向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销售额50万元,违约金1万元。最近,税务机关在检查时要求我公司将收取的违约金计算缴纳增值税,请问这种税务处理正确吗?  相似文献   

10.
新税制的显著特点是增值税实行发票道道抵扣的计税方法,发票的真实性直接影响税收收人,因此,增值税征管的关键是对发票进行有效的稽核。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在税制改革的讲话中指出:增值税发票要实行专门的管理稽核制度,要实现电算化。笔者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构想了三种模式。一、初级楼式以税务部门的单机为工作站,用现有的邮电通讯线路联结,建立起税务部门内部稽核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网络。建立初级模式的可行性是:1.目前,我国较大范围内,县、市级以上国税部门以及部分国税基层征收机关均已配备微机。2.程控电话网、移动电…  相似文献   

11.
鲍崇军 《税收征纳》2006,(11):11-11,17
接群众举报,某县国税局稽查局2006年8月对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该纳税人2000年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申报缴纳了增值税6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亏损100万元。检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逐笔核对相关账证.发现其采取开票不入账的手法隐瞒销售收入58.5万元(含税).没有申报缴纳增值税,而销售成本已经结转。  相似文献   

12.
因工作需要,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拟采购增值税发票配送服务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72.6万元整.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概述增值税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印制企业按需将增值税发票运输至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增值税发票库房,市局按需调拨到各基层国税局.  相似文献   

13.
《财会学习》2011,(12):33-38
安装工程公司承接安装工程,合同金额为100万元,第一期先开20万元的安装发票,发票是到地税局代开,其中印花税已经按100万元收入金额全额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按20万元收入金额来缴纳,但到月底,这20万元未能确定收入,请问本月交纳的印花税和营业税金及附加记入本期成本费用?还是放到确认收入的当月?如果不放到本月的成本费用当...  相似文献   

14.
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经营汽车配件的销售、汽车维护,增值税适用税率4%。2005年至2007年增值税申报收入分别为40775.76元、277875.58元、287437.53元,申报缴纳增值税2289.24元、13547元、11496.95元。  相似文献   

15.
现象     
《中国税务》2011,(5):6-6
“月薪万元缴税6600元”是谬误 一则关于税负的帖子在网上热传:月收入1万元,要缴个税、三险一金,剩6200元;如果全部用于消费,需要缴纳17%的增值税和28%各种杂税,共计2800元。综上,月薪万元的人要缴税6600元。  相似文献   

16.
出口销售发票/报关单/核销单/银行水单,我怎么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以那个单据为准?例如:购入鱼加工成鱼片,全部加工出口销售10万美元(FOB价),采购水产原料30万元人民币,税款9.1万元人民币。汇率6.3,增值税17%,退税率13%。问题:  相似文献   

17.
近期,崇阳县国税局、公安局联合查处的一起利用农副产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成功告破。共查处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15650份,涉及金额1.5亿元,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1958万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33份,金额1.3亿元,税额2210万元。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相似文献   

18.
某汽配有限公司,是以生产汽车配件——铸煅件为主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35%的退税优惠。2004年5月,某国税稽查局开展汽配行业税收专项检查时,对该公司2004年度的增值税收实施了检查。检查人员与公司老总和财务人员交谈中.老总非常自信地说:“在贡献上,我公司是本地的纳税大户,2002年缴纳增值税160多万元,2003年缴纳增值税116万余元;  相似文献   

19.
一、跨地区经营企业的资本构成、经营方式及增值税税负状况1.跨地区经营企业的资本构成和经营方式。现阶段,跨地区经营企业的资本结构主要有以下几种:1.注册资金全部由总公司出资,由总公司跨地区成立独资的分公司从事经营。2.总公司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投资与经营地的自然人、法人等共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跨地区从事经营。3.总公司跨地区设立办事处,由办事处在当地设立商业网点从事经营。跨地区经营企业的经营业务大多是经销总公司生产的产品,经营方式以批发、零售为主,从行业来看,多为商业企业。2.跨地区经营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状况。实践证明,我国增值税的税负是较为合理的,改革后的增值税,不仅与消费税一道成为我国商品流转环节的主要税种,而且其在我国财政收入中所占据的地位也日益重要。但目前跨地区经营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普遍偏低,尤其是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税负大部分在0.01%左右,有的甚至为零。这些企业的业务量一般都很大,发票用量多,管理难度大,而缴纳的增值税却很小,甚至长期不缴纳增值税。对此,有的税务工作者形象地比喻为“只施肥,不结果。”二、跨地区经营企业增值税税负偏低的原因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跨地区经营企业以“平进平...  相似文献   

20.
《会计师》2016,(15)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现对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公告如下: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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