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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黎桂林  苏姗  江东阳  陆信宇 《征信》2021,39(1):78-81
随着中国与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之间的双边贸易与投资往来日益频繁,跨境征信合作成为中国与东盟企业、金融机构信息互通及共享的迫切需求,但国内对东盟的征信业鲜有研究,跨境征信合作缺乏“支点”。通过梳理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盟十国的征信市场发展情况,总结近年来东盟征信行业动态特征,分析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现行的征信信息跨境流动方式,并结合双边征信法规制度与广西探索实践,提出鼓励国内机构把东南亚作为走出地,利用国际知名征信机构东盟资源开展合作,运用大数据技术促进征信信息流动,推进信用评级结果互认等针对性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的不断深入,三地金融监管合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三地监管体制存在较大差异,香港是分业监管模式,澳门是统一监管模式,而内地是协调监管模式。在此背景下,大湾区开展金融监管合作面临监管模式选择、金融监管协调、跨境金融服务、金融创新和数据信息流动等重重障碍。基于此,有必要探索完善中央—地方多层次协作体制、政府—社会共同治理方式和立法—司法—执法多维合作模式,多维度创新三地金融监管合作的路径。同时重点着眼于创新金融监管合作的模式、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跨境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深化三地金融监管的合作,为大湾区金融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3.
蒲海涛 《中国金融》2022,(13):52-53
<正>202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四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完善创新领域金融监管规则,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在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构建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机制,有助于进一步促进该区域金融科技创新和金融监管合作。  相似文献   

4.
古青菲 《会计师》2021,(11):116-118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下,粤港澳区域会计合作会进一步推动会计人员跨境执业、扩大在会计准则领域的国际合作,因此会计从业人员有了更多的时代使命与技能要求.本文通过对招聘网站会计岗位招聘信息进行数据抓取、统计与对数家粤港澳大湾区企业进行实地访谈,确定出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下,企业对会计从业人员有着怎样的行业技能要求;同时,通过问卷调研,分析目前会计从业人员各方面技能水平,找出存在问题,分析会计从业人员与行业发展需求有哪些缺口;最后,基于数据分析结果,为各院校的会计人才培养提供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建议.  相似文献   

5.
古青菲 《会计师》2021,(11):116-118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下,粤港澳区域会计合作会进一步推动会计人员跨境执业、扩大在会计准则领域的国际合作,因此会计从业人员有了更多的时代使命与技能要求.本文通过对招聘网站会计岗位招聘信息进行数据抓取、统计与对数家粤港澳大湾区企业进行实地访谈,确定出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下,企业对会计从业人员有着怎样的行业技能要求;同时,通过问卷调研,分析目前会计从业人员各方面技能水平,找出存在问题,分析会计从业人员与行业发展需求有哪些缺口;最后,基于数据分析结果,为各院校的会计人才培养提供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建议.  相似文献   

6.
刘佳宁  黎超 《新金融》2023,(4):48-53
跨境金融监管是促进金融稳定发展与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制度安排。随着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向纵深推进,如何弥合粤港澳三地金融监管制度、法律差异,建立与金融融合合作相适应的跨境金融监管制度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深入梳理分析欧盟、新加坡、中国香港和上海等地的跨境金融监管经验,总结启示,为探索粤港澳三地金融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融合发展的金融监管模式,筑牢大湾区金融风险防火墙,维护区域金融安全与金融市场稳定提供政策参考。  相似文献   

7.
本文分析中国—越南征信跨境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剖析中国—越南征信跨境合作存在的主要障碍,探讨欧美征信数据跨境流动的主要做法,提出中国—越南征信跨境合作的思路与路径,以期为我国与东盟乃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的征信跨境合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田地  高明  王祺  杨柳 《征信》2021,39(11):1-7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正式通过,翻开了我国个人信息立法保护的新篇章,也是全球数据治理发展的重大里程碑.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各类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数据安全治理已成为事关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信息主体权益的重大问题.在开放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外资征信机构陆续进入我国展业,征信数据跨境流动的需求日益增长,而我国数据跨境流动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应加强征信数据跨境流动监管,以规范征信数据传输行为.通过梳理欧美等主要国家和地区数据治理模式,分析我国数据跨境流动的相关规定和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从完善数据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制定征信数据跨境安全评估方案、强化对数据跨境传输的监管、分步稳妥推进征信数据跨境流动、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丁惠强 《征信》2011,(2):17-20
征信数据的跨境流动意义重大,但需要加强监管,使之合法有序。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借鉴有关国家的数据保护立法及数据跨境流动国际协作机制,结合我国目前征信数据跨境流动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国内立法、建立征信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正>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2020年5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  相似文献   

11.
In the context of the national strategy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the first institutional breakthrough in cross-border insolvency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Chinese Mainland and Hong Kong was achieved on 14 May 2021, and the first case of recognition and assistance in insolvency proceedings in Hong Kong, Re Samson Paper Co Ltd., emerged in judicial practice in December 2021. The judicial practice of Samson not only successfully verifies the great significance of the Record of Meeting and the Opinion for institutional ice-breaking of cross-border insolvency cooperation in the Chinese Mainland, but also reflects the practical effects and legislative issues of the above documents on the mechanism of insolvency cooperation between two areas.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reflected by the practice of Re Samson Paper Co Ltd. and existing in the legislation,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pecific proposals for the cross-border insolvency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Chinese Mainland and Hong Kong, including abolishing the precondition of reciprocity, strengthening exchanges,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two areas on parallel bankruptcy issues, and supplementing the coordination of parallel bankruptcy procedures for cross-border insolvency. It also proposes domestic legislation on cross-border insolvency recognition and assistance in China in a point-by-point manner, so as to achiev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ound cross-border insolvency cooperation mechanism in line with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相似文献   

12.
金融合作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长三角金融合作已取得初步成果,但是在资金跨区域流动、金融机构互设、金融市场融合以及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仍存在若干问题。应重新审视长三角金融合作模式,建立市场主体合作的成本——收益安排机制,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龙头作用,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进一步推动货币资金的跨地区流动,建立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长三角地区的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金融合作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3.
徐肖冰  陈庆海 《征信》2021,39(3):52-55
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是征信业务管理的重心。目前,我国征信信息安全管理面临法律法规有待健全、征信信息供需失衡、征信系统接入机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征信信息跨境流动风险日益显现等问题。借鉴日本和韩国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为加强我国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强化监督管理,增加征信产品与服务供给,推动金融科技在征信领域的应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相似文献   

14.
随着全球范围内银行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日益频繁,欧盟和美国在整体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下,形成了各自不同的银行金融数据跨境流动规制模式。我国也在自身国情基础上,建立了将"数据主权、数据保护与发展数字经济相统一"的整体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理念,但仍存在不同部门的规制思路有待进一步协调,以及对不同类型的银行金融数据跨境流动进行规制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本文认为,未来对银行金融数据的跨境流动的规制应在明确金融监管部门特殊规制权限的基础上,建立以下有区别的规制模式:针对基于商业需求而产生的银行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应当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原则上允许跨境流动,并实行备案管理;针对基于数据流入国监管机构要求而产生的跨境流动,除存在国际协定或其他国际合作形式外,原则上不予认可。  相似文献   

15.
当前,中美经贸摩擦呈现出“长期化”的迹象。中美经贸摩擦与战略博弈已经进入深水区,并可能向金融领域蔓延。经贸摩擦对中国的金融市场与投资者预期的影响日益明显。在此背景下,作为中国金融开放前沿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市场建设与融合发展,加速金融开放的进程与各项金融政策的落实,已非常紧迫。本文在对粤港澳大湾区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应尽快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金融特区”,进一步加大金融业的开放力度,倒逼国内金融机构不断提升国际竞争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我国国际金融话语权,建设金融强国。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往日趋频繁,对外贸易发展迅速,如何更多地了解国外贸易合作方、防范对外贸易风险已成为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如何在征信立法中制定和完善有关征信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规则,以实现数据保护与国际接轨,现实意义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7.
随着信息和技术革命的推进,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和新趋势,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加速发展,经济贸易全球化推动了数据在不同国家之间交互、流动。跨境数据流动治理对发展数字经济、维护国家安全、构建数字红利收入分配体系至关重要。全球各国对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制反映了其国际博弈的战略: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希望促进数据自由流动;而发展中国家则采取"本土化"防御方式,抵御数据领域的长臂管辖。我国选择了适应当前数字经济发展形势的"本土化"政策,但也面临对外和对内等多重挑战。建议在总体的监管路径选择上,合理兼顾审慎性和包容性;完善跨境数据流动制度体系,保障立法的全面性和灵活性;构建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统一监管架构,提升治理体系的统筹性和协同性;完善跨境数据流动安全评估体系,平衡金融市场的开放性和安全性。  相似文献   

18.
金融开放能够促进跨境资本流动,也具有引发跨境资本流动失衡和波动性增加的风险,而一国金融发展水平在其金融开放效应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基于58个国家及地区1999-2016年的数据建立动态面板模型,研究金融开放背景下金融发展对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流入、流出以及总跨境资本流动波动性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金融开放本身有可能造成跨境资本流出大于流入的失衡现象,并显著增加跨境资本流动波动性风险,而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金融开放带来的跨境资本流动失衡现象和波动性风险。因此,在扩大金融开放进程中,为获得跨境资本流动的积极效应,应密切关注跨境资本流向和资本波动性变化,提高国内金融发展水平,使之与金融开放水平相匹配。  相似文献   

19.
我国推进期货市场"走出去"及国际化战略须以跨境期货交易法律机制构建为前提。文章通过厘定跨境期货交易内涵边界及监管正当性,省思主要法律困境及应对思路,提出应致力于跨境期货交易立法监管理念创新,确立跨境交易监管认同机制,提升跨境期货衍生品交易经纪能力,适度扩大衍生品跨境投资参与主体范围,逐步取消QDII投资品种限制,并从跨境期货交易运行保障、立法监管、风险控制以及解纷机制等方面建构系统法律保护体系,切实保障跨境交易整体性金融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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