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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1998年5月22日,印度一开证行I银行开立了以我省E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总金额为1,112,716.00美元。该信用证是应新德里的申请人C公司的要求,就E公司在国际招标中中标出口的331台车床而开立的。值得一提的是,尽管该证列具有颇为繁杂的条款,甚至多处援引了标书(Bid Document)的内容,但按照该证的单据要求,除汇票之外,议付时仅应提交六份有关的受益人证明。其余的全套正本单据(包括海运提单),由E公司寄交C公司指定的港口收货人(Port Consignee)。8月4日,E公司向我行提交了首批出运100台床的为334,624,50美元的议付单据。虑及该笔业务的特殊性,我行仔细推敲了来证的条款,并与E公司交换了意见,还就提交单据中的个别细节问题建议E公司作了相应修改。8月6日,我行将编号BP78,812,441的议付单据快邮寄往I银行。8月27日,该行将款项贷记我行在纽约中国银行的帐户,此笔业务即应宣告终结。但该行却自8月28日起,数次发来电传及传真,要求我行向其寄送全套正本单据(包括海运提单),否则,应将所付款项汇划该行,并承担利息。为了既维护E公司的利益,又兼顾与代理行的合作关系,我行仍回电与其据理交涉,开证行最终放弃了追索既付款项的无理要求。  相似文献   

2.
潘琦 《中国外汇》2010,(13):60-61
在进口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如果信用证项下要求的单据包括全套提单,当正本单据尚未收到而货物已到港时,为避免昂贵的仓储费用,进口商可以向开证行申请出具以承运人为受益人的提货担保。承运人凭提货担保向进口商先行交付货物,待信用证项下单据收到后,再以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  相似文献   

3.
湖北长星商贸是一家从事煤炭贸易的小企业,下游主要客户双环科是优质核心客户,但资金新增需求较少.供应商长星商贸被占用资金后,银行融资需求较大,但由于抵押物不足,达不到融资准入条件.在了解企业贸易链后,孝感应城支行向企业推出了"国内信用证+卖方融资"的方案,即双环科技开立国内信用证向长星商贸采购煤炭,长星商贸递交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在我行办理卖方融资.  相似文献   

4.
信用证单据是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核心,是信用证责任与义务最重要的载体,信用证单据的遗失会对信用证使用造成严重损失。  相似文献   

5.
进口信用证业务风险分析与防范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进口信用证业务是目前国内银行普遍采用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它是指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请求和指示,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向出口商付款的一种约定。信用证结算有以下四个特点:第一,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只要提交给开证行的单据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开证行就必须付款;第二,信用证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又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第三,信用证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第四,信用证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进口商可以获得银行信用和融资。  相似文献   

6.
信用证欺诈是指信用证受益人利用信用证的独立抽象性原则和单据交易原则 (即《UCP5 0 0》所确立的信用证是独立于其所基于的商务合同之外的自足的法律文件 ,银行只审核单据而对单据所代表的货物或服务不负责任 )所带来的弊端 ,伪造与信用证要求相符的单据 ,或装运与单据描述不符的假冒、伪劣货物而骗取银行资金的行为。信用证机制被认为是国际商业界的天才创造 ,它保持了信用证的流通性。对受益人而言 ,信用证与现金几乎毫无二致。开证行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就等于把现金放到受益人的口袋里 ,开证行的付款是终局性的 ,不得行使追索权和抵…  相似文献   

7.
出口商H公司与土耳其进口商R公司签订出口合同,付款方式为即期信用证,并通过交通银行向信用证指定的美国美联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议付。美联银行上海分行收到议付单据后,以检测到单据中包含受美国经济制裁国家信息为由扣留了信用证议付单据。随后,H公司向中国信保报损,并委托中国信保介入解决此问题  相似文献   

8.
在信用证交易中,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虽然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完全相符,但如果单据是伪造的,或单据所代表的货物存在严重瑕疵,对开证行是否还坚持信用证自治原则对受益人付款这一问题,国际商会UCP500没有对信用证欺诈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9.
我国出口商明明严格按照信用证缮制运输单据,可却遭遇拒付。信用证出错还是单据出错?这令出口商困惑不已。原来信用证的运输条款没有与时俱进,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作为信用证的核心条款,运输条款的正确表达是直接影响出口商缮制运输单据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信用证下有关“第三方单据”是否可以接受的争议屡见不鲜,到底能否使用“第三方单据”,是个问题。 在信用证中实务中,经常会看到信用证中有这样的条款: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第三方单据可接受);或Third party documentsacceptable unless otherwise stipulatedin this credit(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第三方单据可接受);  相似文献   

11.
《中国外汇》2008,(4):25
信用证是当前国际贸易业务中运用较广的一种结算方式。信用证实际上就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必须向受益人付款。由于信用证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且付款的前提是相符交单。那么,相符我单将关系到信用证能否最终顺利承付。但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不符单据往往多于相符单据。“不符点”成为国际贸易进行信用证结算最为常见的词汇,也是国际贸易交往中诸多“陷阱”之所在。  相似文献   

12.
范永明 《中国外汇》2011,(13):56-57
案情回放国外开证行A银行开出一份以国内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200000.00,系自由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在42C栏位显示,汇票付款期限为见票后90天。B公司收到信用证后,将信用证规定之单据交给国内C银行申请议付。C银行审单确认无误,对单据作了议付,并代B公司缮制了一份汇票连同单据一并邮寄给A银行。A银行拒付,理由是汇票上的付款期限为即期,与信用证要求不符。后B公司又向A银行提  相似文献   

13.
江齐  周晋 《中国外汇》2014,(20):36-38
从一则实务谈起 2014年3月,国内某银行开出信用证,47A附加条款第6条规定制裁免责如下:“鉴于联合国、欧盟、美国及其他国家或机构发布实施的制裁条例,我行对于单据的任何延误或未退还、未付款或其他适用于我行的法律、制裁条例或法院命令规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予以免责。”  相似文献   

14.
<正> 一九九○年四月,我行议讨东京银行香港分行开立的685LC3634681信用证,金额为28831美元,受益人交单时,装效期已过,造成不符点出单,受益人处于不利地位,单据有遭拒付之危险。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称:“等候开证申请人接受符点,单据听候我方处理。”此时,受益人得到信息,开证申请人已凭银行开立的担保书向轮船公司提货,并取得一定证据。我们知道,有时,当承运船已抵卸货港时,货运单据尚未寄到开证行,这种情况下,进口商因未拿到提单无法提取货物,或因而无法向其用户交货,或因而丧失了有利的销售时机,  相似文献   

15.
王栋涛 《中国外汇》2014,(20):32-35
厘清数据之间的五种关系,将有助于分析概念的“不相同”是否会构成不符点,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决这一信用证审单实务中纷争不断的问题。 五种关系 信用证单据审核实务中,常常会遇到信用证要求单据显示概念A,而提交的单据显示的却是概念B。例如,信用证要求运输单据显示“FreightPaid”(运费已付),提交的运输单据却显示为“OceanFreightPaid”(海运费已付),那么“FreightPaid”和“OceanFreightPaid”的概念差异构成不符吗?要回答此类问题,首先应厘清不同概念的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16.
<正>单据从纸质向电子化转变是信用证向线上化、自动化、数字化转变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能为多项新技术的实现提供良好的生长土壤。新冠疫情中,快递业务因多个国家和地区采取“封国”、“封城”措施受到较大影响,造成信用证项下纸质单据寄送困难,这也让人们充分认识到高度依赖邮政及快递系统的纸质交单模式在新冠疫情等特殊时期存在着难以保证信用证业务平稳运营的缺点。事实上,纸质单据一直是信用证业务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痛点,不利于信用证业务朝更高效率、  相似文献   

17.
关于开证行对出口商提交单据的审核,《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明确规定银行必须合理小心地审核信用证所规定的一切单据,以确定其是否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此条关于银行审单标准的规定,实质上是明确了开证行在坚持单证一致原则的同时另外一个需要坚持的原则就是独立审单开证行应依据信用证的规定自主独立地进行判断,以确定所提交的单据是否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相似文献   

18.
VOEST发了货并将单据提交它在本地的银行以便向BOC提示,VOEST银行告知其单据中存在的—些与信用证要求不符之处。VOEST相信这些不符点很小不足以构成拒付,便指示它的银行将单据寄给BOC“获得其认可(ON APPROVAL)”,也就是说,VOEST望BOC会要求JFTC放弃不符点。  相似文献   

19.
信用证拒付时如何处置提单是个挑战。信用证拒付,必定涉及单据的所有权。国际商会在R482中指出:“付款之前单据所有权属于受益人,准确地说是交单人。”换言之,单据在未获得开证行承付以前,开证行有代为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将失去宣称单据不符的权利。信用证拒付时,开证行对提单的保管、背书、转递及退回,特别是开证行抬头和开证行指示抬头提单的处置,须格外谨慎。  相似文献   

20.
在国际结算实务中,各方当事人普遍认为发票、装箱单、产地证、运输单据、保险单等等商业单据是信用证项下的"规定单据"(Required Documents),而对于汇票是否也是信用证项下的"规定单据"这一问题则莫衷一是,观点不尽相同。汇票究竟是不是信用证项下的"规定单据"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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