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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房地产》2003,(11):114-114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关于印发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2003]165号)的顺利实施,现就启动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前应抓紧做好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购公有住房产权证的办理和发放 房屋所有权证是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必备要条,原公有住房已经上级单位批复准予向职工出售,且职工已按规定缴纳购房款、各项材料齐全的,各部门、各单位  相似文献   

2.
京国土房屋市字[2000]第 127号各区县房地局(土地局)、开发区房地局: 为简化办事手续。促进已购公房上市,搞活我市住房二级市场。现就以房改成本价所购公房申请上市出售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以房改成本价所购公房申请上市出售的。除与原产权单位在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不再征询原产权单位的意见。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涉及房屋供暖、物业管理及公共维修基金等问题。卖方应如实向买方告知,并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本通知自即日起实行。 二000年三月二十一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  相似文献   

3.
市房地产交易所、各区(县)房地局、亦庄开发区房地局:为进一步搞活我市住房二级市场简化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手续,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针对《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实施情况。现对该一通知一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修订为《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经确定可代发放申请表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二000年六月九日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搞活我市住房二级市场,简化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手续,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如下:一、关于办理上市出售手续的程序(-)凡申请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所有权入,须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  相似文献   

4.
部各直属单位: 现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房改[2003]4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相似文献   

5.
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文)印发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单位在统一政策、归口管理下已完全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对全国房改工作起到了很大的示范作用,但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前一段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中,社会各界过多地  相似文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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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市场 北京市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管理办法被修改 2003年3月1日起,北京市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是近日由市政府下发的《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京政发[2003]3号)中明确规定的。同时,规定明确了自1999年10月7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市政府40号令)被废止。  相似文献   

7.
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科(所): 市国土房管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若干规定》(京国土房管市一字[2001]第1180号,以下简称《调整办法》)的通知后,部分区、县的交易管理部门提出了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相似文献   

8.
《北京房地产》2003,(4):116-116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市交易所、市中介所、市权属登记服务中心: 《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公布实施,现将执行这一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1999年10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0号令)已由市政府宣布废止,由  相似文献   

9.
国务院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归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000年四月十一日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归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精神,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下同)及事业、企业单位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是单位公有住房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出售后,由售房单位按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的和购房人按规定向售房单位一次性缴纳的专项用于...  相似文献   

10.
问:什么样的公房可以上市交易? 答:根据建设部出台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介绍,所称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是指城镇职工依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房改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或按地方人民政府指导价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  相似文献   

11.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满足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要求,北京市政府日前印发《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规定居民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一年内新购商品房的,按新购商品房与出售公有住房成交价的差额计征契税。根据《实施办法》,居民首次出售本市行政区域内已购公有住房,一年内新购商品住房的,如果购房的价格超过售房的价格,则按差额计征契税;如果购房的价格等于或低于售房的价格,则不需缴纳契税。据悉,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人需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  相似文献   

12.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市交易所、市中介所、市权属登记服务中心: 现将执行《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办理已购公有住房交易过户手续,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 二、京政发[2003]3号文第五条关于上市出售按房改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按当年房改成本价6%扣除价款和上市出售前将房改标准价所购  相似文献   

13.
北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在提高北京地区房租后。为解决离退休职工、社会救济对象、优抚对象和其他职工家庭生活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3 23号]精神.现将《北京城镇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有住房租金减免关系到北京市和中央在京单位房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首都的社会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000年二月二十九日北京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北京城镇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暂行办法》的通知  相似文献   

14.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市交易所、市中介所、市权属登记中心: 《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京政发[2003]3号)已经市政府公布实施,第十一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经由相关部门严格审核,限价销售,且经济适用住房均为近年内建成,原则上上市出  相似文献   

15.
《北京房地产》2008,(6):I0011-I0012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07]27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会计之友》2001,(1):47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管理,建立规范的购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机制,推动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9月16日,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上国管局副局长寻寰中要求中央在京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建立和变更职工住房档案,加快办理和发放已购公房的所有权证;加快职工住房超标处理工作,抓紧对不宜上市出售住房的确认。同时,会上还指定了“我爱我家”、“链家·宝业”以及“信一天”三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央产房”定点交易代理服务机构,承担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代理服务工作。  相似文献   

18.
周转房运行效果及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相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文件精神。  相似文献   

19.
为鼓励居民进行住房投资和消费,国家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简化了房地产交易手续,保护了交易双方的权益。去年下半年北京市政府出台《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后.迄今为止已有900多套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额达1.3亿元,对促  相似文献   

20.
近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公房上市的有关政策,如《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房改方案》、三部委颁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并宣布自1999年11月15日起北京市已购公房可以正式上市,这给现今的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活力。以北京市1999年度第三季度为例,截止9月底,房地产累计完成投资242.5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为39.7%,对全市投资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新的房地产项目不断出现。但同时从统计数字可以看到,商品住宅销售下滑,带动全市商品房屋销售下滑,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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